关于开展2019年学习型工会组织先进单位评估工作的通知

    燕山总工会,各乡镇、街道总工会、良乡经济开发区工会,各委、局、公司及直属基层学习型工会组织:

    按照学习型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和家庭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会学习型创建工作实际,区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区工会系统中继续开展学习型工会组织先进单位评估工作。现将2019年的评估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学习对工会组织发展的促进作用,引领广大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使之成为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坚持与职工素质教育工程相结合,以增强职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推进我区职工群众知识化进程和技能水平,为企业发展建功立业;坚持以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为平台推动学习型工会组织创建向纵深发展。

    二、评估程序

    ㈠评估时间

    2019916——108日。

    评估方式

    基层工会组织自愿申报,区总工会工作组负责工会系统学习型工会组织先进单位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2018年已评上房山区区级学习型先进工会组织的单位(见附件2)不用参评。

    ㈢评估标准

    依据《房山区学习型工会创建工作评估考核标准及细则(试行)》进行评分。

    ㈣评估安排

    1、基层申报。各基层工会组织对照评估标准,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总结,形成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先进单位评选的书面申报材料上报区总工会

    2、考核评估。区总工会成立评估组对基层创建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考评单位名单确定考评的参评单位采取听汇报、座谈会、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估,并依据《房山区学习型工会创建工作评估考核标准及细则(试行)》进行评分。

    3、确定名单。区总工会考评组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工会组织先进单位名单,报本组领导小组审议,并将参评单位的材料和确定的先进单位名单上报区学习办。

    4、认定表彰。区学习办、区学习型指导中心依据各专门工作组确定的先进单位名单进行复审,并将名单提交学习型房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认定后的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将在适当时机进行表彰。

    三、工作要求

    基层工会组织要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学习型房山建设的重要任务,认真对待,抓好落实。今年,区总工会将加大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的培育力度,加快推进学习型工会组织先进单位的评估认定工作。

    基层工会组织要在927日前上报申报材料,包括学习型工会组织创建工作自评报告和学习型工会组织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上报材料纸质版盖章后报组宣部,电子版发到邮箱ghzxb123@163.com

    联系人:隗彤彤  张双双    电话:81389317、89350115

    附件1:房山区学习型工会组织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2018年房山区区级学习型先进工会组织名单(10家)

    房山区总工会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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