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房工劳监函字〔2024〕2号
全区各用人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天气,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京卫职健〔2024〕7号)相关要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性中暑事件,加强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就做好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充分履行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高温作业休息场所,按时发放高温津贴。
三是强化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础防护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是积极主动开展平等协商工作。主动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事项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各单位要自觉接受工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做好防暑降温、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共同努力。区总工会将广泛开展“夏送清凉”活动,并依法对各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房山区总工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