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工会、各乡镇、街道工会,良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各委、局、公司及直属基层工会:
开展金秋助学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是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落实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要求,推动送温暖工作常态化、精准化发展的具体体现。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房山区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以上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一)救助对象及标准
1.对于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1050元(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于今年6月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各级工会要指导并帮助其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申请民政部门的一次性入学补助金救助4500元。
2. 对于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1050元的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不含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从2016年9月开学起,在普通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各年级及大学二年级以上(含大学二年级)就读的,由工会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3.对于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1050元的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按照下表标准救助:
子女 就学阶段 |
学前教 育阶段 |
义务教 育阶段 |
高中阶段 (高中、中职) |
高等教育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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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 育阶段 |
职业教 育阶段 |
高职 专科 (一年级除外) |
全日制 本科 (一年级除外)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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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元/生/年) |
3000 |
300 |
200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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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救助原则及办法
1.坚持“政策优先帮扶”
各级工会要在金秋助学活动期间,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对于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职工及其子女,必须指导帮助其申请并享受政府相关救助。
2.坚持“基层先行帮扶”
对于符合上述救助条件的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以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原则上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参照上述标准出资救助。
3. 如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无力负担的,可向市总工会申请专项帮扶资金全额救助。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全部由市总工会出资负责救助。
(三)工作安排
1.请于7月27日(星期三)前,将本系统《“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附件1)、《2016年全国各地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附件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子女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或就学证明)提交给房山区职工服务中心。
区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高达
联系电话:61378015
请于7月27日(星期三)前,将《北京市总工会2016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申请表》(附件2)、《2016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汇总表》(附件3;此表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sghng2016@163.com),以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子女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或就学证明)提交给房山区工会女工部。
区工会女工部联系人:张亚振
联系电话:81389325
2.市总工会统一审核后,于8月下旬发放助学款。助学款将汇至困难职工的“京卡﹒互助服务卡”账户,对于未办理京卡的困难职工,所属工会应尽快为其办理。
(四)相关要求
1.各级工会要把“金秋助学”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好。充分发挥报刊、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媒介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形成人人关心困难职工子女就学的良好氛围。
2.要积极帮助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职工家庭办理“低收入证明”,对于符合政府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条件的职工子女,要指导并帮助其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办理相关救助手续,促进其子女及时享受学校的相关优惠政策。
3.各单位工会还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助学计划、资助标准,因地制宜地开展单位内部助学活动,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子女解决实际困难。要积极主动争取党政领导对助学活动的重视和支持,通过争取企事业单位行政拨款、发动职工群众募捐等形式,积极筹措助学资金。同时要加强对助学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避免重复性帮扶。
二、深入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
“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是“金秋助学”活动的延伸,是进一步帮助困难职工家庭脱贫解困的必要举措。针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并深入开展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
1.认真摸清底数。结合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要求,掌握已实现就业和需要就业帮扶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数,并针对每名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制订个性化就业帮扶方案。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要尽量实现全覆盖,通过扎实工作,力争使需要帮扶的对象全部实现就业。
2.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要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要通过单位或个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劳动模范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努力实现就业。
3.努力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充分发挥职工服务中心、工会服务站、职业介绍所等就业服务窗口和机构的作用,广泛搜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通过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洽谈会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为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信息。要积极推动开展校企对接等形式的劳务协作,批量组织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并加大对其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
请各单位于8月12日(星期五)前,汇总完成本系统的《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统计表》(附件5),与书面总结一并报送至区职工服务中心。
区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宫芮潮
联系电话:81389323
附件:
1.北京市总工会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
2.北京市总工会2016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申请表
3.2016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汇总表
4.2016年全国各地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
5.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统计表
房山区总工会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
北京市总工会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申请表
职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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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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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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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 人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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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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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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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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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会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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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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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单亲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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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家庭 成员 |
姓 名 |
与户主 关 系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年级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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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 对象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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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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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主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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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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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或中考)成绩 (今年参加高考或中考的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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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何学校何专业 (今年参加高考或中考的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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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今年未参加高考或中考的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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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9月开学即将升入的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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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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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工会会员证号(已办理的请填写;未办理的请注明“未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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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学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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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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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单位工会意见 |
区、县、局、集团、公司工会意见 |
市总工会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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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盖章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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