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房山区工会是房山区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和北京市总工会领导。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的中心工作,贯彻执行北京市工会代表大会和房山区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决议。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根据上述职责,区工会机关设4个职能部室,分别为:办公室、组宣部、生产生活部、财务部;下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职工服务中心、房山区总工会工人俱乐部、职工技术交流站、职工疗养服务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房山区总工会行政编制14人,实际13人;事业编制20人,实际18人;聘用人员132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深化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做强做事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职工的精准化水平。

    2、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加强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

    3、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全力打造技能人才队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248.99万元,比2016年2082.73万元增加166.26万元,增长7.98%。其中:财政拨款2248.99万元,比2016年2082.73万元增加166.2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1290.0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7.36%,比2016年1155.38万元增加134.66万元,增长11.66 %。

    (二)项目支出预算958.95万元,比2016年927.35万元增加31.6万元,增长3.4%,增加了财政负担服务中心房租费用。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财政负担工会运行场地租金和社会工作者工资经费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区工会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6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区总工会事业人员及专项工会社会工作者工资金额是494万元,用于差额和社工工资经费,其中社工工资按照市工会和区财政1:1的比例负担。

    2房山区总工会租赁北京森阳大厦7-9层作为房山区工人俱乐部活动阵地,为全区职工群众提供教育、培训、文化、健身、娱乐等服务。该房屋每年租赁费为539.37万元,经区政府同意,区财政支持资金389.37万元,区总工会自筹解决资金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