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和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燕山工会,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各委、局、公司及区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现将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和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京工发【2016】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市总通知要求抓紧落实。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级工会根据申报标准,认真核查本单位劳模实际收入情况,确保如实填写。

    二、各单位工会要抓紧为还没有京卡服务卡的劳模办理京卡服务卡或通知劳模本人办理北京银行借记卡。

    三,请各单位工会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申报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区总工会权益部。

    四、此次申报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不包括农民劳模。

    联系人:张振水  电话:81389319 

    电子邮箱:fslm001@126.com

     

     

                                                  房山区总工会

                                                   2016年11月16

     

     

     

     

     

     

    京工办发〔2016〕72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和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

    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16〕31号)文件要求,2016年度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2016年度市级在职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将于近日以银行卡(存折)方式发放到劳模个人账户中,现就有关申报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

    (一)申报发放对象

    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的申报发放对象是2015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全国劳模(含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者)。

    (二)申报发放标准

    在职全国劳模:2015年月平均收入低于8503元的人员(月平均收入是指全国劳模一年内全部收入总和除以12月,全部收入包括应发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退休全国劳模:2015年月基本养老金低于4026元的人员;

    全国农民劳模: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且无固定收入或丧失劳动能力的,2015年月平均收入低于800元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16年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所需材料包括:

    1.《2016年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表》

    2.《2016年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汇总表》

    3.劳模本人的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或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复印件;

    4.在职全国劳模由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出具的2015年全年应发工资明细;

    5.离退休全国劳模2015年3月份以后的退休金存折复印件(2015年新退休的劳模需出具退休证复印件);

    6.农民劳模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出具的2015年度收入证明。

    二、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

    (一)申报发放对象

    2015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全国劳模(含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可申请特殊困难帮扶金。

    1.因劳模本人患病自付医药费较多或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因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患重病或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发放标准

    市总工会劳模办将根据各单位申报人数和实际困难情况确定具体帮扶标准。

    按照全总要求,特殊困难帮扶的全国劳模人数不得超过北京市全国劳模总人数的40%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16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所需材料包括:

    1.《2016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

    2.《2016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汇总表》;

    3.劳模本人的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或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复印件;

    4.劳模本人或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的2016年医药费自费单据(包括门诊2016年度最后一张单据和住院2016年度全部自费单据、明细表,特殊病全部门诊自费单据)、病情诊断证明、子女就学证明、突发事件(如事故或者灾情)鉴定报告等材料原件,并由市总工会留存。

    三、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

    (一)申报发放对象

    2015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在职市级劳模(含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者)。

    (二)申报发放标准

    申报标准:2015年月平均收入低于7086元的人员(月平均收入是指劳模一年内全部收入总和除以12月,全部收入包括应发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发放标准:根据在职市级劳模申报情况,结合专项资金额度,确定发放标准。

    市总积极争取财政支持,2016年市财政专项补助额度进一步提升,并将首次开展向在职市级劳模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工作。为开展好此项工作,请各级工会根据申报标准,认真核查本单位劳模实际收入情况,确保如实填写。市总将根据各单位汇总的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情况,结合专项资金额度,最终确定发放标准。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16年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所需材料包括:

    1.《2016年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表》;

    2.《2016年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汇总表》;

    3.劳模本人的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或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复印件;

    4.在职市级劳模由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出具的2015年全年应发工资明细。

    四、专项补助资金发放

    对于满足申报条件的劳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时申报。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11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按填表说明上的要求填写并上交到市总劳模办(1号楼102室),电子版发送到劳模办邮箱(laomoban@bjzgh.org)。

    本次专项补助金的发放将全部采用京卡·互助服务卡或北京银行借记卡(存折)发放。如有劳模调入、调离、去世、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动等情况,请及时上报。

    具体发放金额待各单位申报材料上交汇总完成后,以市总工会劳模办发至各单位的《2016年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明细表》、《2016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发放明细表》和《2016年市级在职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明细表》为准,请各单位将2016年帮扶金发放的有关事项及时通知劳模本人,并做好相关工作。《2016年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表》、《2016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和《2016年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表》,需有劳模所在单位加盖工会章;《2016年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汇总表》、《2016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汇总表》和和《2016年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汇总表》需有劳模所在区或局总公司加盖工会章。

     

    附件:1.2016年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表

    2.2016年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汇总表

    3.2016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申报表

    4.2016年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汇总表

    5.2016年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表

    6.2016年在职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报表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1